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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羈押禁見  趙藤雄訝異難接受 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裁定涉合宜住宅案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中)羈押禁見。律師說,趙藤雄非常訝異、無法接受。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103年6月2日

遭羈押禁見 趙藤雄訝異難接受 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裁定涉合宜住宅案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中)羈押禁見。律師說,趙藤雄非常訝異、無法接受。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遠 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因涉及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而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讓原本風光不可一世的「大建商」,一夕之間成了吃喝拉撒都必須24小時活在 監視器監視下的「階下囚」,甚至收容時還必須經歷難堪的「翻弄生殖器」和「窺視肛門」等例行檢查;對此,有律師表示,一切只能怪趙藤雄「太笨」、「太慌 張」,交保後竟立即急著召開主管會議串證,並指示手下銷毀保存期限內帳冊,才被檢方逮住關鍵事證,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讓高院裁定「不得再抗告」。

律 師郭運廣分析指出,對於趙藤雄被羈押禁見一事,他認為有兩個重大敗筆是促成其被押入台北看守所的關鍵;首先,趙藤雄雖一度獲得法院裁定交保,但卻 被同案被告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裁定羈押禁見給「嚇到了」,因此才會一獲交保就立即奔回公司召開「主管會議」,並指示手下在6月1日上午11時24分將還在 保存期限內的公司傳票、會計憑證等資料、送到桃園機密文件銷燬公司,企圖銷燬,但全程都被檢方跟監掌握,以致成了被認定有「滅證」、「串供」的鐵證。

再 則,「律師」則是造成趙藤雄被羈押禁見的第二個重大敗筆。律師郭運廣表示,一般有經驗的律師都知道,被告獲得法院裁定交保,聲請羈押禁見失敗的檢 方一定不會就此放過,而會繼續窮追猛打;因此,一般律師都會建議當事人將「手機關掉」不要使用任何通訊器材,也不要隨便和人連繫、接觸,以免被檢方跟監掌 握後,成為被認定「滅證」、「串供」的證據。

但趙藤雄的律師顯然可能是沒有告知趙藤雄這些「關鍵注意事項」,以至於讓一度逃過羈押命運的 趙藤雄,如驚弓之鳥,一離開法院就急著急叩部屬滅證、串 供,讓緊密監控的檢方,黃雀在後逮個正著,連搜索都不必,得以直接在其企圖銷毀之時,查扣所有「關鍵文件」,成為聲請羈押禁見和起訴的證據。

而 另一方面,關於律師方面的敗筆,律師郭運廣也認為,從趙藤雄委任律師在趙藤雄被裁定羈押禁見時所提出的,羈押趙藤雄會衝擊台灣經濟發展的說法,和 在當庭提起抗告後,卻遲遲提不出抗告聲明理由,直到高院要下班前才送達,即不難看出,趙藤雄的律師團隊「顯然是沒招了」,才會如此荒腔走板的提一些與羈押 無關的說法,不僅無法取信於社會輿論,也無法說服法官放人,最終成為壓倒趙藤雄的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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